第(2/3)页 “所以,我愿意背负这十几万条生命的累累血债。” “或许你们觉得,我这个人太过自私,自己人的命,别人的命就不是命?” “对,我就是这么自私的一个人。” “我的兄弟,都是我的家人,为了我的一名家人,我可以杀了千万个敌人。” 陆榆这番话说出来,众人均是心神剧颤。 不过,并没有畏惧,有的只是荣幸,深深的荣幸。 这是一种,能被陆榆叫做兄弟,能被陆榆当做家人的荣幸。 你是我的家人,所以为了你,我可以做任何事。 自私? 每个人都是自私的,他们可不会因为这个去责怪陆榆。 “本来,还想着用德钦的人头,去祭奠那些兄弟们的在天之灵。” “后来我觉得,别脏了兄弟们的眼睛。” 说到这里,陆榆重新打开一瓶酒,继续往就被里面倒酒。 “那些事情,也就不说了,人死如灯灭,咱们也给兄弟们已经报了仇。” “而这十三名兄弟,一路上不曾将我丢下,甚至从南疆贼寇身上搜到了一瓶罐头,还骗我说他们吃过了,让给我自己吃。” “我对他们说,倘若我们有一天能回来,我一定把金山角最好的东西,摆上一桌子,让你们随便大吃大喝。” 陆榆这话说出来,十三名战士同时抬起头来,泪水瞬间流淌而出。 他们是真没想到,陆榆竟然还能记得那么清楚。 那些话语,甚至他们自己都忘了。 可陆榆就是能做到这样,苟富贵,莫相忘。 今日站在巅峰,不忘当年一瓶罐头之恩。 这等真性情,这等情义,谁能不敬佩? 谁能不发自内心的,叫上一句榆哥? “榆哥!” 十三名战士,齐刷刷喊了一声。 “不用多说。” 陆榆微微摆手,说道:“扶起我的兄弟,我肯定不会让你们倒下。” “有我一口吃的,那就有你们半口,我说的是所有人。” 第(2/3)页